綜合報道,韓國檢方27日提請法院批准逮捕前總統朴槿惠。由此,朴槿惠成為繼盧泰愚、全斗煥後,韓國憲政史上第三名被檢方提請批捕的前總統。檢方對朴槿惠提出十餘項涉嫌犯罪指控,如果最終被判罪成,朴槿惠可能將獲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而法院是否批准逮捕,預計法院最快將在30日晚或31日凌晨做出決定。
提請批捕
當地時間27日上午,韓國檢方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請對朴槿惠簽發臨時逮捕證,並總結公布了三條提請批捕朴槿惠的理由。
第一條理由是問題的嚴重程度。檢方認為,朴槿惠作出了利用總統的至高地位和權力從企業收受財物並侵害企業經營自由等濫用職權的行為,並存在泄露重要公務機密等問題,案件情節相當嚴重。
檢方在第二條理由中表示,雖然檢方通過調查已經掌握大量證據,但嫌疑人仍然否認自己的大部分犯罪嫌疑,未來存在銷毀證據的可能性。
保證公平是檢方列舉的第三條提請批捕理由。檢方表示,身為共犯的崔順實、履行命令的相關公職人員以及行賄者都已被悉數拘捕,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對朴槿惠提請批捕,將有失公平。
韓國檢方在介紹了以上幾條理由後補充稱,『經綜合考慮,我們認為對其提請批捕是符合法律和原則之舉』。
責任編輯: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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