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巴格達8月8日電 (記者程帥朋魏玉棟)伊拉克中央刑事法庭8日判處27名涉嫌參與屠殺1700名政府軍士兵的罪犯死刑。
伊最高司法委員會發表聲明說,依據反恐法第四條,伊中央刑事法庭判處27名參與斯派克軍營屠殺事件的罪犯死刑,同時因證據不足釋放25名嫌疑人。此判決為初審判決,對判決不服者仍可上訴。
2014年6月,極端組織『伊斯蘭國』佔領薩拉赫丁省首府提克裡特市,俘虜了提克裡特北郊斯派克軍營內的1700餘名政府軍士兵。隨後,『伊斯蘭國』發布了處決這些士兵的視頻。2015年,伊政府軍收復提克裡特市後,挖掘出數百具政府軍士兵的遺體。
2015年和2016年,伊法院曾分兩次判處總計64名涉嫌參與屠殺政府軍士兵事件的罪犯死刑。2016年8月21日,36名斯派克軍營屠殺事件罪犯被處以絞刑。
責任編輯: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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