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美國以『國家利益』為幌子,濫用其技術優勢,肆無忌憚地在全球實施網絡監控,打造出一個名副其實的『網絡監控帝國』,將監控觸角隱秘地伸到全球幾乎任何一個角落。
『監控』是美國霸權的重要組成部分。美國對其他國家的監控最早源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1941年3月,美英兩國開始考慮建立情報合作關系,並在『日本偷襲珍珠港』事件後加快推進合作,正式建立情報共享機制。二戰結束後,美英這種情報合作關系並未停止,反而進一步深化,兩國於1946年簽訂《英美防衛協定》,共同搜集、分享蘇聯以及其他華約組織成員相關的情報。以該協定為基礎,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新西蘭三個英聯邦國家也加入英美情報合作,共同組成『五眼聯盟』。在冷戰的大背景下,『五眼聯盟』開啟了美國監控全球的序幕,並成為美國構建和維持世界霸權的關鍵工具。隨著網絡技術應用和發展,美國對全球的監控進一步強化。美國中央情報局擁有強大的黑客攻擊能力,能夠秘密侵入手機、電腦乃至智能電視等眾多智能設備,非法收集信息。『9·11』恐怖襲擊後,美國出臺《愛國者法》等多項法律,授予國家安全局、聯邦調查局等機構反恐監控特權,建立起更大規模的網絡監聽監控系統,截取和長期儲存公民通信數據、使用漫游竊聽裝置監聽嫌疑人通話、追蹤『獨狼』恐怖嫌疑人等。從技術上來看,美國的監控系統早已超出反恐需要,成為美國手中推行霸權主義、乾涉他國內政的工具。
出於『絕對安全』的自私心理,美國對外監控不僅針對敵對國家或潛在對手展開,同樣在所謂的同盟內部展開。二戰後,從戰爭中恢復的歐洲作為一支獨立的政治力量在國際舞臺上的重要性越發凸顯,德國和法國等歐洲大國在外交政策上的獨立傾向也越發明顯。這一點在冷戰結束後更加突出。出於對法德倡導的統一的『歐洲意識』和『歐洲政治』的警惕或恐懼,美國的監控也不可避免地伸向這些『老朋友』。2013年,美國國家安全局承包商前僱員斯諾登曝光『棱鏡計劃』,指出美國自2007年起監控丹麥、德國、法國、瑞典、挪威等多國政商學界人士,包括時任德國總理默克爾等美國盟友的領導人和高級官員,通過技術手段在全球范圍內追蹤並竊取重要人物的手機活動信息。2015年8月,《紐約時報》稱美國電話電報公司幫助國家安全局大規模監聽、收集互聯網民眾信息,甚至聯合國總部的電話也曾一度遭到竊聽。『棱鏡門』曝光後,美國甚至通過與丹麥情報部門的合作繼續對盟友進行監控。這種監控行為嚴重違背國際法,是對國家主權的肆意侵犯。面對德國人的責難,美國駐德大使曾輕描淡寫地表示:德國人太較真。
『監控』凸顯美國霸權的虛偽和反動本質。技術本身是價值中立的,作為一種方法論上的工具和手段本身在政治上、倫理上和文化上並沒有好壞、善惡和對錯之分。但是,如何使用技術卻與價值觀高度相關。美國在網絡、電信、計算機等高科技領域擁有世界上最強大的技術力量,但是其使用技術的方式卻暴露出虛偽和反動。從美國對德法等盟友的監聽行為來看,至少可以得出兩個關鍵的結論。
一是無論美國在意識形態上如何宣稱和倡導『自由民主』,其在外交政策上依然是冷酷的現實主義者。在其外交政策的制定和實施中,美國更看重的是對象國是否有采取某種行為的能力,而非意願。所以,意識形態的和諧和同盟間的脈脈溫情在涉及核心國家利益時,都要讓位於地緣政治的冷酷無情。德國聯邦議院調查該丑聞的委員會負責人森斯伯格曾對北德意志電臺說:『它與友誼無關,與道德倫理上的願望無關,只與利益有關。』
二是美國『深層政府』的影響力超乎尋常。『深層政府』是美國政治中的一個特殊詞語,存在多種含義,甚至代指完全不同的政治團體,因此被關注和熱議。按劍橋詞典的解釋,『深層政府』是指非經民選的,由軍隊、警察、政治團體等組成,為保護其利益而秘密控制國家的集團。美國對法德盟友的監聽可以解釋為『深層政府』行為。根據德、美媒體援引內部文件的報道,德國聯邦情報局和美國中央情報局在數十年時間裡監聽包括友邦在內的眾多國家,這些國家情報機構之間的合作幾乎都不受民選政治官員的影響——他們甚至被剝奪了知情權。媒體報道,丹麥政府最晚在2015年知道本國情報機構卷入了該監聽丑聞,其情報機構還幫助美方監視丹麥外交部、財政部以及一家丹麥武器制造商。經由定期選舉上臺的政務官,實際上很難真正深入了解和掌控『深層政府』,因為他們既缺乏足夠的專業知識,也缺乏足夠長的任期來進行持續追蹤和乾預。2020年,丹麥政府迫使國防情報局整個領導班子下臺。『深層政府』在西方國家的存在實際上是美國霸權在西方世界發揮影響力的重要載體,其合作和監聽對象也顯然不會局限於媒體報道出來的國家。對盟友尚且如此,對其他國家就更不用說了。
美國民眾也是『網絡監控帝國』的受害者。歷史上,美國情報部門隨意監控普通民眾的例子屢見不鮮。20世紀60年代,聯邦調查局就曾以防止『共產主義滲透』為名,對有重要影響力的進步組織實施長期秘密監控,監控對象甚至包括著名人權領袖馬丁·路德·金。進入21世紀以來,『9·11』事件後,美國政府更是加大了國內外監控,包括對本國民眾。這種肆意妄為的行為曾經在美國社會引發激烈的法律爭議,最終以國會通過《涉外情報監視法》為某些監控行為披上貌似合法的外衣。但是,針對該條款的法律爭議更加激烈。該法第702條款授權美國情報機構在未獲得法院許可的情況下對美國境外的外籍人士實施監視,搜集其電郵和短信等通信記錄,但是被納入監控范圍的外籍人士與美國公民的電子通信也不可避免地會被情報機構在事先沒有法院許可的情況下搜集並利用。這同樣會觸發對美國人信息的『非法搜集』。這也就事實上使美國通過監控獲取的情報要麼成為『毒樹之果』而無法利用,要麼就直接違反了美國國內法。這也反過來說明,美國試圖通過『打補丁』來實現非法監控行為合法化的努力是徒勞的,進一步暴露其虛偽的本質。
美國通過技術優勢對全世界進行網絡監控,無視基本道德信義,侵犯基本人權,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准則。無論包裝如何漂亮,都無法掩蓋其『網絡監控帝國』的本質。正如曾曝光美國監聽項目的『維基解秘』網站創始人阿桑奇說,不要期待這個『監聽超級大國』會做出有尊嚴和讓人尊重的行為。規則只有一個,那就是沒有規則。
(作者:梁亞濱,系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國際戰略研究院教授、國際政治研究所副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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